一、标准背景与适用范围
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,大型商业综合体已成为集购物、餐饮、娱乐、文化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公共空间。这类场所人员密集、业态复杂、火灾荷载大,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为规范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DB11/T 2103.4-2023《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4部分:大型商业综合体》(以下简称“本标准”),并于2023年正式实施。
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,或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且业态复合度高的商业综合体。它是对DB11/T 2103系列标准的细化,重点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特殊风险,提出了系统化的管理要求。
二、核心管理要求解读
1. 统一管理机制
大型商业综合体往往涉及多个产权单位、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。本标准明确要求,综合体必须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(或明确牵头单位),由该机构统筹协调各方消防安全工作。这一机构需承担以下职责:
- 制定并落实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;
- 组织定期防火巡查、检查,督促整改隐患;
- 统筹微型消防站建设、消防设施维护和灭火应急演练;
- 对各承租方、商户进行消防安全准入管理和日常考核。
标准强调“产权单位—使用单位—物业服务企业”之间的责任边界,要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,杜绝责任真空。
2. 消防设施与标识管理
商业综合体内的消防设施种类多、数量大,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防排烟系统、室内外消火栓、灭火器等。本标准要求:
- 建立消防设施台账,实行“一户一档”管理;
-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测试;
- 消防设施标识应统一、清晰,消防车道、登高操作场地、救援窗口等应设置醒目标志;
- 严禁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。
尤其在营业期间,禁止锁闭安全出口,禁止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或设置临时摊位。
3. 用火用电与装修管理
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、儿童活动、影院等业态风险较高,标准对用火用电和装修施工提出了严格要求:
- 餐饮场所应定期清洗油烟管道,厨房须配备灭火毯和与燃气类型匹配的灭火器;
- 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,禁止私拉乱接;大功率电器需单独回路;
- 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,非营业期间施工须办理审批手续,落实现场监护;
- 装修材料应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,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;
- 装修区域应与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,并设置临时消防设施。
4. 微型消防站与应急处置
标准规定,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建立微型消防站,并达到“有人员、有器材、有战斗力”的要求。微型消防站应配备:
- 不少于6名经培训的消防员(可兼职);
- 灭火器、消防水带、水枪、救生绳、强光手电等器材;
- 24小时值班制度,确保3分钟内到场处置。
综合体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要素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,重点演练报警、疏散、初期火灾扑救和联动响应。演练后需进行评估,修订应急预案。
5. 智慧消防与档案管理
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应用智慧消防技术,如物联网远程监控、电气火灾监控、消防水压监测等,实现隐患早期预警。本标准也要求建立消防安全档案,包括:
- 基本概况、平面图、消防设施台账;
-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、隐患整改记录;
- 消防培训、演练记录;
-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、设施维护保养记录。
档案应统一保管,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。
三、常见问题与整改建议
在实践中,大型商业综合体常出现以下问题:
| 问题类型 | 典型表现 | 整改建议 |
|---------|---------|---------|
| 责任不清 | 多产权单位互推诿 | 签订协议,明确牵头机构 |
| 设施维保不到位 | 火灾报警系统故障多 | 委托专业机构,按月检测 |
| 疏散通道不畅 | 摊位占道、安全出口锁闭 | 每日巡查,即时清理 |
| 装修材料违规 | 使用可燃仿真绿植 | 入场前审核材料证明 |
| 培训演练流于形式 | 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| 实操考核,纳入绩效 |
四、
DB11/T 2103.4-2023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精细化、标准化的依据。各管理服务单位应当以此为纲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将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的方针落实到每个环节。只有通过统一管理、科技赋能、全员参与,才能真正筑牢大型商业综合体的“防火墙”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
(本文基于DB11/T 2103.4-2023标准内容及应用实践整理,具体条款以正式发布文本为准。)